河南国医学院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

发布者:付卫云发布时间:2026-06-23浏览次数:15

河南国医学院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 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》(2020)、《河南省教育对外开放发展专项规划(2021-2025)》(2022),聚焦学校“十五五”发展目标,切实推动我校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内涵式发展,现制定《河南国医学院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试行)。

第二条为鼓励我校更多优秀全日制在校生(含本专科学生)、硕士研究生(不包括来华国际学生)赴国(境)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交流,提升我校学生培养国际化水平,学校特设立“河南国医学院学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”(以下简称“奖助学金”)专项经费100万元。

第三条 奖助学金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采取“个人申请,学院推荐,统一评审,择优发放”的方式选拔。

第二章 管理体制

第四条为加强奖助学金的管理,学校成立“国际交流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”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,领导小组隶属校外事工作委员会,负责对申请该奖助学金的学生申请资格、类别和金额等的评定、发放等工作。分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,成员包括纪委、校团委、教务处、研究生处、学生工作处、财务处、国际交流合作处(国际处)和审计处。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人担任,负责组织领导小组对奖助学金的评审等工作等。

第三章 申请条件、类别及标准

第五条我校公派赴国(境)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参加研修学习交流等的全日制在校生(本专科)、硕士研究生(不含国际学生)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,在外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;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第六条奖助学金根据申请人赴国(境)外学习交流类别和时长等分为七大类(等级)。

(一)第一类:用于支持学生公派赴国(境)外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为期一年(含)以上的双学位学习、研修、实习、科研合作等活动。圆满完成学习研修任务、在外学习期间学业成绩A(含)以上或绩点4.0(含)以上,返校后经学生处、教务处、国际处等相关单位审核确认后,每人一次性支持8万元。

(二)第二类:用于支持学生公派赴国(境)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参加为期六个月(含)以上一年以下课程研修、文化交流、实习、科研合作等活动。圆满完成研修交流任务、在外学习期间学业成绩A-,绩点3.7,返校后经学生处、教务处、国际处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,每人一次性支持5万元。

(三)第三类:用于支持学生公派赴国(境)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参加为期三个月(含)至六个月的课程研修、文化交流、实习、科研合作等活动。圆满完成活动任务、在外学习期间学业成绩B+、绩点3.3或有相应等级的官方认证文件,返校后经学生处、教务处、国际处审核通过后,每人一次性支持3万元。

(四)第四类:用于支持学生赴国(境)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参加学术会议、夏令营或冬令营文化交流或公派参加国(境)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学期研学等活动。圆满完成活动任务、在外学习期间学业成绩B、绩点3.0或有相应等级的官方认证文件,返校后经学生处、教务处、国际处审核通过后,每人一次性支持1万元。

(五)第五类:用于支持参加国家语合中心国际中文教育的汉语志愿者,成功派出后一次性支持0.8万元。

(六)第六类:用于奖励在国(境)外学习、交流期间受到国家相关部门或所在国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学生,一次性奖励0.5万元。

(七)第七类:用于鼓励学生参加国际性高水平外语语言考试。具体支持标准和金额如下:

1.考取雅思(学术类)7.0分及以上、托福网考100分及以上;德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、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(CECRLC1级及以上;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(JLPT)二级(N2)及以上;韩语达到TOPIK4级及以上;GRE320分(满分340)以上或GMAT710分(满分800)以上的学生,凭考试证和成绩单可以申请报销一次考试费用,报销比例为100%,另外奖励2000元;

2.考取雅思(学术类)6.5分及以上、托福网考95-99分。德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、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(CECRLB2级及以上。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(JLPT)三级(N3)及以上。韩语达到TOPIK3级及以上;GRE307分以上或GMAT650分以上的学生,凭考试证和成绩单可以申请报销一次考试费用,报销比例为100%,另外奖励1000元;

3.考取雅思(学术类)6.0分及以上、托福网考90-94分。德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、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(CECRLB1级及以上。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(JLPT)四级(N4)及以上。韩语达到TOPIK2级及以上。GRE290分以上或GMAT600分以上的学生,凭考试证和成绩单可以申请报销一次考试费用,报销比例为100%

特别说明:学生同时参加上述考试且成绩达到规定者,只奖励其中一种考试费用,学生可进行多次考试,但每个阶段(本科生阶段、研究生阶段)只能享受一次该类别支持。

第四章 申请流程及管理

第七条学生回国后,首先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《河南国医学院出国(境)学生回国管理登记表》(附件1)和书面总结报告,并在2周内在一定范围内至少做一次学习交流报告。

第八条向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提交《河南国医学院出国(境)校际交换学生学分互认申请表》(附件2),经审核通过后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。

第九条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提交《河南国医学院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3),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领导小组成员,根据学生在校和在国(境)外综合表现进行评定,必要时可以增加实地考察、走访和面试等环节;确定拟定名单后,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校内公示,无异议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。

第十条 如在同一学历期间有多次赴国(境)外研修和实习等经历的,可选择支持标准最高的类别申请,但不能重复申请。

第十一条参加国际性高水平外语语言考试学生,拿到正式成绩单后,即可提交《河南国医学院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3)、及成绩单复印件,申请相应级别的资助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二条 赴港澳台地区研修、实习,参加学术会议、文化交流等项目的奖助学金参照本办法实行。

第十三条 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《河南国医学院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试行)文件同时废止。

第十四条 本办法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附件:

1.附件1:河南国医学院出国(境)学生回国管理登记表.docx

2.附件2:河南国医学院出国(境)校际交换学生学分互认申请表.docx

3.附件3:河南国医学院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.docx